主管单位:吉林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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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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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轲 谢谷萍
摘 要:大学生党员因其所处的成长阶段,致使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上有着不同于在职党员的独特性,在这一阶段筑牢大学生党员的党员身份意识显得更为重要。针对我党面临的四大风险,通过一系列实践操作安排,帮助大学生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学业先锋模范以及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能有效帮助大学生党员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筑牢党员身份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性
党章第二项义务中明晰: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大学生党员对于这些党员义务无疑必须贯彻执行。但是,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也不是大学生成为党员后自动具备的一项属性。其先锋模范作用的铸就来自于持续认识、深化、实践,进而得到增强的过程。不断的实践,是大学生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彰显的重要一环。研究大学生党员的实践性问题的内涵及边界,对于明确、有效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方向性意义。
一、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性的框定
(一)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性的普遍性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这为大学生践行先锋模范作用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必须指出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是针对全体党员构成的党员群体的总体要求,这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齐全的纲领性指示,理应是全体党员包括大学生党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职责所在。
(二)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性的独特性分析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大学生党员是我国党员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之一,还是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党员群体。囿于其所处的人生成长阶段以及现有的实际能力,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根据大学生党员群体独特性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大学生党员明确如何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来看,“看得出来”、“站得出来”、“豁得出来”,三者构成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闭环。党员身份彰显是起点,只有党员身份意识到位,那么在真正遭遇关键时刻合危难关头,才有党员“站得出来”、“豁得出来”的体现。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学生党员本身还尚处于求学阶段,学习是第一要务,在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之前,他们能做的相对不多。对于他们而言,当前更重要的任务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学好专业知识、学会为人处事,这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接班人。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大学生党员而言,其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侧重点应该不同于其他在职在岗党员。在大学阶段将党员身份意识筑牢并充分显现出来,也即让大学生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是优先考虑项,其重要性大于“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聚焦于如何将实践性融入到大学生党员的日常学习、生活当中去,让大学生党员的身份切实在校园中亮出来。
二、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性安排
如上所述,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不是先天而来的,而是靠不断的实践、实践再实践才能得以存续。大学生党员如何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即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充分呈现党员身份,需要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践操作安排,才能得以实现。
结合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的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四个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来分析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性问题,有助于破解这一难题。高校学生党组织要通过对四个危险的防范与破解进行实践性安排,帮助大学生党员彰显党员身份和形象,让大学生党员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筑牢党员身份意识,是大学生党员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条有效路径。
(一)抓实“三会一课”制度,帮助大学生党员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
大学生党员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力量来源之一,倘若大学生党员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那么大学生党员将会变成一个没有信仰力量、精神力量和忠诚力量的“残次品”,空有党员外壳,而无党员灵魂。这样的大学生在走向社会后,必定无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富有建设性的贡献,甚至有可能成为危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稳定分子。因此,加强大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是一个必须常抓不懈的永恒话题。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的一项优秀的工作制度,其立意深远。如果高校学生党支部能够抓实、用好这一制度安排,对于坚定大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将会收到良好的成效。这就要求高校学生党支部要定期、按时、保质、保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院系级党委要主动作为,深入基层,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与监督,要把对学生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摆在更為重要的位置。
(二)树立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底线原则,帮助大学生党员成为学习的先锋模范
当前高校发展党员过程中,学习成绩是重要的考察指标之一。但是对于大学生正式党员的成绩要求则没有明确的规定。默认大学生党员入党后能够保持入党之前的学习成绩水准。这在现实过程中有失控的风险。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是评价其先锋模范作用的显性标准之一,也是为群众所关注的焦点之一。通俗来说,大学生党员如果不能在学习方面成为其他普通同学的表率,这个大学生的党员身份是不具备信服力的。为此,有必要对大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划定底线。按照当前高校奖学金发放的成绩排名情况来看,排名在30%之前的学生能够获得奖学金,对于大学生党员来说,达到拿奖学金的成绩标准是其成为学习先锋模范的底线。学生党支部要将根据之一底线原则与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成绩未达标的大学生党员取消其民主评议优秀的资格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科学推进设岗定责,帮助大学生党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
一般而言,在没有持续激励的情况下,大学生党员的身份认同感是渐弱的。大学生党员在入党之前历经了各种形式的入党教育,其党员身份意识在入党之时达到峰值。入党后,如果没有后续的党员教育、实践的介入,大学生党员的党员身份意识会慢慢消减。密切联系群众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不是一项突击性的工作。高校学生党支部要科学进行学生党员设岗定责的设计,创造积极的条件让大学生党员在实践中把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其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设定诸如“与困难学生结对子”、“一对―帮扶后进学生”、“宿舍文明带头人”、“学风弘扬志愿者”等岗位,进行合理组合后覆盖到大学生党员中去,让大学生党员在完成设岗定责任务的同时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
三、结语
实践性之于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可替代的。高校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这一主线,结合高校的具体实情,找准更多大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抓手,以实践为引领,在帮助大学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为社会主义事业培育中流砥柱。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B/OL].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ldhd/2013-06/29/content_2437094.htm.
基金项目:文章系江西省高校党建课题《项目管理视阈下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提升策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6QN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