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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 :jjxbjb@126.com

《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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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赏

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5 阅读数:424

向泽令

摘 要:让农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当家作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实行村民自治,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伟大实践,是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有效方式。目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在组织、处罚、执行、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为此,我们相应地从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民主意识”建设等层面提出对策以达到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的目的。

关键词:村民自治;村民议事会;民主意识

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充分了解农村村民自治状况,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我们到一些地方进行调研,对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的现状、村规民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村民议事会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找出问题并分析原因,形成了关于加强村民自治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民主选举

据调查,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出的村委会成员较之以往更加年轻优秀,村民的参选态度较之以往更加积极。为保障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一是制定了科学、可行的选举方案。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按民意推选候选人。三是认真组织选举大会,选出符合民意的人当干部。

(二)顺应民心,积极开展民主决策

村民议事是村民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只要是牵扯到村民的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可以成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的议题,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结合实际,有效推行民主管理

大部分行政村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结合本地情况,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或修改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被老百姓称为“我们村的小宪法”。一是依法选好村民代表,保证有人议事,不流于形式;二是抓好村民议事的各项制度建设;三是为保证民主决策持之以恒,村民议事活动有了一定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基本上实现了五有,即有村委会办公室、有村民议事室、有各种制度上墙、有村务公开栏、有村民自治档案资料。

(四)公开公平,不断强化民主监督

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通过村务公开制度和形式、村干部民主评价、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和离任审计等方式来进行。这样一来,村民们知道了集体的具体情况,知晓了我们的干部到底做了哪些事,群众的不理解、不了解自然烟消云散,干群关系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突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成就,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开启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村民议事会组织不到位

农村大多数行政村和社区没有成立议事会。一是群众思想意识不高,存在将村内的大小事务交由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决定,群众参与村内事物的积极性不高,更多的是关心自己这一户该如何发展好,对全村的发展关心不够;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村民议事会成员中大部分是没有职务的群众,属于义务性质,没有相关补助和补贴,每参加一次议事会后都存在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需要自己解决的问题,而且还会耽误自己很多时间,从而导致群众缺乏积极性。三是部分群众认为,当前上级组织和辖区政府对村社干部的管理十分严格,村干部不会、也不敢不履行好职责,所以群众不参与议事影响也不大。

(二)村规民约缺乏处罚措施,执行力度不够

多数农村村规民约的约定内容都差不多,都是围绕法律法规进行的延伸,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缺乏处罚措施和保障机制等问题,处罚的最主要方式为批评教育,依赖的是群众的自觉性。一是缺乏处罚手段,村民会议并非国家机关,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无权擅自设定处罚权,没有处罚手段,村规民约形同虚设。二是群众的“好人”思想增加了村规民约的执行难度,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周围的群众基本都是以提醒为主,甚至是不闻不问,也不向村委会反映,而处罚主要是由村干部去执行。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缺乏,影响村规民约的效果发挥,没有集体经济支撑,一定程度上导致村委会没有多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群众很少关心村规民约的运行情况。四是不同乡镇之间、不同行政村之间村规民约衔接不紧密。五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实施。

(三)村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因为村民的监督意识不强,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二是监督制度和监督途径欠缺,很多村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监督。三是少数村民认为村民的监督作用不明显,监督了也没有效果;这类村民主要是因为对村内的情况和村委的决策部署不熟悉,他发表的意见没有得到认可和采纳。四是存在部分村民以举报和检举的方式行使监督权力,客观上引发了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矛盾。

(四)村民自治组织缺乏人才

走访的部分村社干部认为,当前,村内有知识、有能力、有想法的“能干人”外出发展较多,能够留下来为本村谋发展的人,特别是年轻人较少,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

(五)民主意识不强

一些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子,村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不高,主体意识不强,其参与能力、水平不高。村民的自治行为往往只是“民主选举”,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程度很低,大部分村民是村务管理的旁观者。

三、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和引导村民有序参政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推动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历史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关注。为此我们建议:

(一)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为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组织是共和国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石。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各项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关键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基层民主是現代民主的重要标志,是社会政治进步的具体反映。它对解决农村社会政治稳定问题,密切党群关系,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广泛发扬民主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并不代表党和政府的领导,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村民自治提供人才保障

农村基础民主建设的基础是人才,没有人才,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实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村村支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农村建设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提高整体素质为重点,选优配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造就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一是要着眼发展,转变用人标准,大力培养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型”干部,培养具有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让优秀党员在支部“唱主角”,让致富能手在班子“挑大梁”,提高抓经济、促发展的能力。二是要不拘一格,拓宽选人视野。既要通过“选”,把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同时做好返乡农民的回乡创业工作,把外出经商的致富能人“請”回来,并培养政治素质较高者,参加到基层民主建设中来。还要“聘”、“派”等多方式并举,吸引有志有才的乡镇机关干部到农村任职。三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养。要制定村干部的定期培训或轮训制度,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方法和技巧,教育引导村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以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落实“四个民主”,推动村民自治迈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推进村民民主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让广大选民依照“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标准,选择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人。二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在农村切实推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村里的大事和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按大多数的意见做出决策。三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号召村民积极参加村民会议,热心村里事务,培养村民“参政议政”热情;要根据政策法规,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合理可行的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并随同形势环境的变化经常进行调整,让村民和村干部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四是全面推行村级民主监督。要构建村级民主监督网络,实现农村从“垂直管理”向“全方面监督”转变。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在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中享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中聘请一批监督员,全程监督选举过程;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监督村委会日常工作,确保村委会所议之事符合群众意愿,议事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实施结果符合群众利益,杜绝村干部有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的空间。坚持“村务村民理,村官村民选,村情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的原则,对村务公开管理机制以及载体进行新的发掘。要规范村务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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