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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 :jjxbjb@126.com

《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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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赏

论海洋特色高校法律人才的素质构成及其培养


发布时间:2020-04-07 阅读数:700

邓搴 刘宇杰

摘 要:在习主席领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背景下,我国沿海边防地区部队的战斗力日益加强以响应“海洋强国”的号召,但具备过强海洋法律专业素养的人才稀少,涉海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缓慢,与国家倡导的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要培养海洋法律人才,首先应该具备法律人才应该有的素质,并以此为基础提升海洋法律实践技能,学习海洋社会的民俗风情文化等比较系统的知识体系。只有实现海洋法律一体化培养,才能提高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助理沿海边防势力的发展。

关键词:海洋法律;人才培养;法律素质

我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过去没有对海洋经济建设和海洋发展保护予以重视,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强调的高速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无一不看出海洋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全国各大海洋高校法律学工作重要的历史使命。

一、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

(一)法律信仰与法律素养

学习法律必须信仰法律,对法律保持一颗虔诚的敬畏之心,具备过硬的法律权威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法律作为一种通过处理实际问题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来获取报酬的社会职业,要求其从业人员在处理问题和行为方式上要以法律原则为先,并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相信正义当道,终会以某种广纳人心的方式得以实现。因此培养海洋法律人才的专业素质,首先要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和他们维护法律和献身法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法律专业知识与法律思维方式

在日本学者看来,法律思维模式特征呈现教义学的性质,即过去的导向性、个别性和辩论的一刀两断性,推论的原理性、统一性、类型性和一般性。而海洋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一种高度理性化的思维脑部运动,所谓的法律思维是一种感同身受,即在国家的法治环境下,法律专业人才对相关法律事件形成一种类似的生活背景和行为方式的思维能力,包括主观的价值观念,对象指向和社会关注指向,并在实务中实现,以形成较为稳定的思维模式。法官、律师、法律教育工作者等任何与法律相关的专业人才都要具备与自我专业相关的法律思维定式,这是对法律人才专业素质的培养表现的责任所在。

(三)法律道德伦理与法律职业操守

道德伦理是所有职业都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而法科作为事事联系道德人伦的特殊学科,很早以前其从业者就意识到法律职业道德伦理培养的重要性。它既在法律之外,又在法律之内,所以在相关专业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时,他们在知识结构、实务技能以及道德品性上都要有过硬的思想意识,这也仅仅是需要基本具备的要求。国家法律是一种特定的规范社会行为的方式,依法治国是必要,法律是最高权威,同时也具有工具性的价值体现,它是解决社会法律难题,及时制止社会纷争的有效手段;以德治国是必需,法律渗透着社会的道德伦理性特征,它维护着国家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同国家所处时代的主流价值观紧密相关,它是国家和社会人民基本素质和道德伦理的法律反映。因此海洋法律人才专业素质的培养要重点对该专业学生进行道德伦理方面的教学,塑造法律方面相关人才所必须具备的职业品德。

二、海洋法律人才的专业素质极其构成

(一)海洋法律知识结构

海洋法、海洋法相关政策以及海洋发事争端问题解决办法相关研究。此类问题一般都是敏感性较强的政治法律问题,与国家海洋法相关政策紧密相关,必须要有专业的海洋法律专业人才进行培养培训,而且要研究出妥善解决方案需要了解相关的历史知识。如国内人尽皆知的钓鱼岛所有权争端和国家海域划分争端,是国家海洋法律权威和权益的竞争,是国家海洋边防综合实力的体现,事关国家利益的法律是必须要成为研究重心。

海洋水上资源、海上环境保护法问题研究。现如今国家各个城市的海产品和海上环境健康对保持国家经济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愈发重要,在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在顺应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问题上要加强生态防范工作,对海洋环境保护提出针对性的要求,例如,国家在颁布实施环境保护法,設立全球环保日的同时,应针对海洋问题颁布海洋环保相关法律,设立海洋环境保护日,这对激起全民关注海洋环境,维护海洋安全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针对海洋环保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法律知识是海洋法律专业人才必须重点掌握的研究内容。

海上活动问题纠纷依法解决政策研究。在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海上活动纠纷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例如,国际海上贸易往来各国利益方面的纠纷、海滩征收征用方面的纠纷、各国法律差异引起的奖罚不分明纠纷、依海生存的渔民之间发生的种种纠纷和海产养殖利益归属问题的纠纷等。这些纠纷要想得到有效解决就要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海洋法再结合当地海洋相关历史和海洋活动风俗习惯来综合治理研究,再一次强调了海洋专业法律培养的重要性。

(二)海洋法律实务技能

理智解决海洋法律实际问题是以全面掌握海洋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结构为前提并精确果断的发掘事件本质,根据已出台的海洋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效政策提出解决措施并落实。21新世纪的到来,使海洋经济贸易建设成为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国际海洋海域开发利用的种种纠纷也愈发频繁,因此,海洋法律专业人士的实务技能培养不可或缺,在不断训练法专人才从容不迫地面对各类不同事件的同时务必要进行海洋相关基本理论的定期考核,避免实践过程中犯一些原则上错误。

(三)海洋社会民俗风情

社会历史习惯方面的知识体系。我国海洋社会研究第一人张开诚教授曾对海洋社会的内涵有如下见地:教授认为海洋社会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海洋带、海岸带、岛礁形成的区域性人群共同体。海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活动体系,包含人海关系与互动、涉海生产和海上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与互动三种海洋关系体系。其中又交织着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在内的有机体,这个有机体指的正是海洋社会。

海洋社会是在二维三维空间上都区别于大陆社会特殊存在。从历史文化上看,海洋社会是一个完整的文化圈,沿海居民、长期从事海上事业的船员、涉海生产的渔民和海上贸易活动群体等以海为生的人类群体构成了海洋社会命运共同体。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大有不同,也是海陆文化艺术和风俗习惯差异化的原因所在。法律与海洋社会的民俗风情和社会习惯密不可分,海洋法律源于海洋社会历史发展,因此在实践中海洋法律专业人才必须熟悉相关历史和社会风俗方面的知识结构体系,才能有效解决海洋法律实务问题。

三、海洋特色高校培养海洋法律人才的优缺陷分析

(一)高校培养海洋法律人才优势所在

在新时代网络教育改革的大环境下,高校多样化的办学特色容易激起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集聚全国各地优秀学科人才,促进法学与海洋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学科人才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海洋法律人才的综合性实力。

(二)高校培养海洋法律人才劣势改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的关键转折时期,但国家对国际海洋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还不成熟,完全不能满足海洋经济建设和海洋边防事业发展的需求,海洋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海洋法律专业虽然从属于法律学,但并未纳入国家级学科目录,受高校教学同质化的影响,千篇一律的法学学士大批涌入社会,造成了法律相关职业竞争激烈、就业率低、不能对症下药满足法律社会多样化人才需求的不良现象。海洋法律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体系仍不完善,海洋法律专业教育工作者对相关专业学生的教育还有待深化,国内各大高校应积极迎接新挑战,探索建设海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机制,实现国家海洋事业跨越式发展。

四、海洋特色高校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

(一)准确定位海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要培养杰出的海洋法律专业人士,首先要打破法律基本理论课的单一教学,对海洋和法律复合型交叉式培养教学予以重视,使法律溶于海洋社会。其次要突破传统人才培养机制,侧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海洋法律专业人才职業化培养,加强海洋法实务事件训练课程,进一步提高法专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所学即所用,培养学生理性判断海洋法律实际问题、准确分析海洋法律实际现象和依据现行有效的海洋法律相关规定和政策解决海洋法律实务纠纷的能力。因此,国内各大海洋高校的法专学生教育应纳入全国一流海洋法律专业培养计划目标中,为国家培养出一批具有过硬的海洋法律知识背景和高度专业素质,能够灵活结合海洋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知识解决海洋法律实务问题的海洋法律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创新创建海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出色的海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不固定、不统一,法专学生很难系统学习海洋法律知识结构,国内各大高校应提升法专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从不同角度综合分析法专人才培养目标、国家需求和自身资源优势等混合性因素建设系统性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国家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大高校深化国家一级学科以及相近附属学科基础知识结构体系建设,创建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人才培养新模式,着眼于国家未来复合型海洋法律应用人才的重点培养,促进高校多元化学科融合发展战略。首先在高考招生后就要着手开展法学专业和海洋学专业联合培养模式,设立必修式选修课程和双学位专业训练班;其次,与其他高校建立“3+2”人才培养高校联盟新机制,各大高校之间交换培养,互相访学,提高海洋法学专业人才综合性应变能力。

(三)促进海洋法律课程一体化建设

海洋法律课程一体化以多种类型的课程为关键节点,以各种类型课程之间的比例和关系远近为链接交织而成的一张巨大的人才培养网络体系。它不是各种毫不相关课程的随意组合拼接,而是以海洋法律课程双融合机制为导向的各个学科多元化课程体系联合建设。首先在各大高校网络教育平台上开设必修性选修课程,提高海洋法律学分绩点要求,创新海洋教学模式;其次,秉持先好后快、先必修再进阶的原则,增设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商业贸易法,海洋渔业法等一些地域性较强的课程并跟进实例讲解教学,再依据不同职业培养方向限定选课条件,提高海洋法律人才教育的专业性和一流性,最后还要加强法律各附属专业教师之间的通力合作,创新创建启发式教学、交流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从而构建法律通识教育与海洋法律专项教育一体化建设,实现现实意义上的海洋法律人才特色培养。

(四)强化海洋法律人才教育实践环节

实践教育对培养现实性应用海洋法律人才具有重大意义,是训练海洋法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务经验的核心环节。各大海法高校人才培养要根据自身优势将专业实践教学精确落地。一是在海洋法律必修课程中按教学比例增设实践活动,跟进“海洋行政案件查处”实例分析环节,提供法专学生各个学年实习机会,促进职业培养和课程培养融合发展,从而保证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二是根据不同职业培养方向设立多样化的实践教育基地,并在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课程设计、法科研究、实习实践等方面融合培养、合作共赢,对海洋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成果定期进行专业性考核,强化教学专业训练;三是根据专业方向外聘海洋法律职业人员对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丰富海洋法律教学模式和内容,实现海洋法律基本理论和海洋法律实务处理双融合性教学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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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文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J].中国大学教育,2011(07):31-34.

[4] 王琪,王璇.我国海洋教育在海洋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即对策[J].科学与管理,2011(03):62-68.

基金项目:文章为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编号:C19081)。

作者简介:邓搴,男,硕士研究生导师,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立法学;刘宇杰,女,广东海洋大学法学专业2016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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