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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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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知识

我国学位论文写作语言应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02 阅读数:448




为了体现设立学位的教育主权,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一般要求使用国家法定的官方语言,如英美等国使用英语,日本使用日语,我国使用汉语。 使用国家法定的官方语言来写作学位论文是约定俗成而且国际通行的,似乎不应成为问题。 但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来华留学生、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不断增多,他们在学位论文写作时会遇到使用何种语言的问题。  此外,非汉语语言类学生也会遭遇类似问题。 本文通过梳理国家和部分高校关于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分析我国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现状,对我国学位论文写作语言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国家关于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政策法规。

  

对于我国学位论文写作该使用何种语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都没有具体说明,也未见其他文件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作出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了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国家层面虽然未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作出统一规定,但对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提出过要求。①《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暂行规定》((88)教办字 478 号)要求:“对毕业于我国大学本科的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或学习有关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方面专业的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入学后用汉语授课或指导,其论文的撰写与答辩亦使用汉语。 对非我国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习非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方面专业的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有条件的院校和学科、专业可采用外语授课或指导,其论文的撰写与答辩,亦可采用外语。 ”[3]166.

   

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的通知》(学位〔1991〕17 号)规定:“攻读我国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艺术、中医和临床医学等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应用汉语撰写和答辩论文。”“攻读其他学科、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其本科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可以用汉语、英语和法语撰写和答辩。 ”[3]101.

   

③《关于来华留学生凭注册入学的规定》(教外来〔1995〕68 号)中:“申请人注册入本科专业所须达到的(HSK)最低合格等级证书分别如下:(一)学习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中医和中药类专业的须达到中等 C 级;学习其他类专业(含汉语本科专业)的须达到初等 C 级。 ”“对于申请入普通高等学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外国人的汉语水平要求分别为:(一)教学语言为汉语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二)教学语言为外语的,不作统一规定,但学位论文一般使用汉语,其中论文摘要必须使用汉语。 ”[4]从以上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我国学位论文写作语言政策的基本内容:根据国际惯例,用于申请我国各级学位的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撰写。

  

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语言大致分两种情况:

  

一是根据授课语言的不同来区分,授课语言为汉语的,学位论文的写作用汉语,授课语言为外语的,学位论文的写作可以使用外语;二是根据学科门类的不同来区分,攻读我国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艺术、中医和临床医学等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使用汉语,其他可以使用汉语、英语和法语。 所见文件中没有涉及对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部分语言类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规定。

  

二、高校关于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的学位政策,学位授予单位都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学位授予工作进行细化,有的还针对来华留学生专门制定了相关文件。 我们通过对国际化程度较高、接收来华留学生较多的部分“985 工程”高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查, 发现这些高校对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

  

1.针对所有学位申请者提出要求。

  

包括两种情况:

①   调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 如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等都在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强调学位论文一般或原则上应用中文撰写,特殊情况可以使用其他语言。

②   强调学位论文可以使用中、英文写作。 如东南大学鼓励采用中英文双语写作;西安交通大学要求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也可以用英文撰写,但须同时提交用中文撰写的缩写本。

  

2.针对来华留学生提出要求。

  

包括三种情况:

①   据来华留学生使用的授课语言提出要求。 如浙江大学要求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接受汉语授课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接受英语授课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可用英语撰写,但必须用中文撰写论文摘要;天津大学要求凡接受汉语授课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和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论文工作的有关环节都要用中文完成。凡接受英语授课的来华留学研究生,论文工作各环节一般用英文完成,但也可在逐步掌握汉语的基础上鼓励用中文完成。

②   根据来华留学生所属的学科门类提出要求。 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等学校规定攻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艺术、中医和临床医学等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应用汉语撰写和答辩论文。 攻读其他学科、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可以用汉语、英语和法语撰写和答辩。

③   对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提出一般性要求。 规定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一般为汉语,特殊情况可依条件使用其他语言。 如北京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要求来校攻读学位的留学生一般应使用汉语撰写论文,如培养方案对论文所用语言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使用其他语言,但应有详细的中文摘要;中山大学要求来华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使用汉语;厦门大学要求在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其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和答辩,如需用英语撰写和答辩,应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如论文用英语撰写,须提交详细的汉语摘要。

  

3.针对外语专业学生提出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要求外语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须用所学专业相应的语言撰写;南京大学要求德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用德语撰写;复旦大学要求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英文撰写等。

  

三、对学位论文写作语言政策的思考与建议。

  

通过对国家和部分高校学位论文写作语言政策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高校层面,对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要求总体而言较为混乱。

  

国家层面只针对来华留学生作出了规定, 没有涉及其他类型的学生,对来华留学生的规定前后也不一致。 高校在制订相关政策时,因依据的国家文件不同,高校之间具体要求差别较大。 近年来,一些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呈现更加多样化的面貌。 这些现象表明,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已经成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问题,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学位授予单位层面都亟待规范。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制订宏观政策时,应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作出原则性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再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提出具体要求。

  

1.国家层面应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作出原则性规定。

  

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撰写,来华留学生可根据授课语言选择汉语或相应的外语撰写,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非汉语语言类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确定。 这个规定根据不同学生类型提出不同的要求,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1)强调学位论文用汉语撰写,体现了国家对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原则性要求。我国宪法、教育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汉语普通话的政治地位,强调学位论文一般用汉语撰写,体现了我国设立学位的教育主权,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语言利益,有利于提高汉语的国际影响力。

  

(2)强调来华留学生可根据授课语言选择汉语或相应的外语撰写;联合培养研究生、非汉语语言类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由学位授予单位自定,体现了学位论文写作语言政策的灵活性。 总体上我国的学位论文要求用汉语撰写,但对于特殊情况,允许采取灵活的方式使用适合的语言,这样更符合不同类型学生的实际情况。

  

2.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提出具体要求。

  

在遵照国家原则性规定的前提下,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生类型对国家政策进行细化。

  

(1)       来华留学生可以根据授课语言或学科门类确定使用汉语或相应的外语来写作学位论文,使用外语写作的,需要提供详细的中文摘要。

①来华留学生选择汉语或外语写作学位论文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来华留学生的汉语水平。一般而言,能接受汉语授课的,汉语应能达到一定的水准。 攻读我国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艺术、中医和临床医学等专业的留学生,汉语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要求汉语水平相对较高的来华留学生使用汉语写作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对于汉语水平不高的来华留学生,不必强行要求使用汉语,可以采用国际通用语言如英语来撰写学位论文。 因为考查学位论文水平的依据是其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语言只是表达的媒介,与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关系并不大。②允许来华留学生采用汉语或相应的外语写作学位论文,符合目前我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实际情况。 “对来华留学生的汉语作何种程度的要求, 反映到学位授予中主要是要求用何种语言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一些同志认为,来华留学生取得的是中国学位,必须用汉语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但是,从来华留学研究生汉语的实际水平看,要求他们用汉语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又确有困难。 ”[5]来华留学生多来自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学习基础参差不齐。 “很多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出,语言是他们在华学习的最大障碍。 ”“他们与导师和同学之间沟通不畅,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存在更大困难。 ”[6]386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语言不搞一刀切,提供一定的灵活选择是必要的。在外语的选择方面,由于英美在经济和科技诸领域中的强势地位,英语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国际通用语言,因而也成为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写作除汉语之外的首选。 ③西方国家对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要求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外学位制度研究组的调查,很多西方国家为了扩大国际影响和加强国际交流,授予外国留学生学位都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变通措施,其中包括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7]. 另据调查 ,与世界接轨、用英语授课已成为非英语国家吸引国际留学研究生的重要趋势。 如日本推出了“世界 30”(建设 30所世界高水平大学),重点发展英语授课的人才培养项目,在试点大学增加英语授课的比例,并考虑开设一些专业,主要通过英语授课,学生如只会英语也能取得学位。 法国、德国、韩国等也在积极推进英语授课的研究生教育项目[6]412. 适当灵活的政策可以更好地吸引国外生源,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2)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和非汉语语言类学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确定学位论文写作语言。 ①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多采用国际通用语言如英语撰写学位论文,或采用联合培养国外方的官方语言撰写。

  

我国于 1988 年开始实施同国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但前期培养人数较少。 2007 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使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成为培养高层次、国际性人才的最有效途径。 据统计,90%左右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前往的国外高校集中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这些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6]366. 采用国际通用语言或联合培养单位国外方的官方语言撰写学位论文,既便于学生与对方导师的交流沟通,又便于后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②非汉语语言类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选择汉语或本专业语言撰写学位论文。非汉语语言类学生主要包括外语专业(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外语专业的学位论文应用什么语言写作, 外语专业的教师意见不一。 一种观点认为要求研究生用外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对于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是弊大于利,这把我们的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引向歧途。 ”[8]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选择什么语言撰写博士论文,关键要看它能不能充分发挥写作者的学术潜力与优势,能不能充分体现写作者的研究能力与学术素养。 如果我们硬性规定外语专业的博士论文‘用我们的母语、也即中文撰写',有可能会给毫无准备的现有管理模式带来不应有的混乱。鉴于外语教学的历史与现状,对博士论文的写作语言只能提倡机动性、灵活性,尽量鼓励有条件的博士候选人改用中文撰写,自然而有序地达到最后的过渡。 ”[9]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语言,专家建议允许学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英语还是母语[10]. 因此,外语专业(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作出要求,建议适当灵活,不必过于拘泥。另外,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学位授予单位也可以根据学科特点,选择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写作,这方面已有成功的案例可资借鉴[11].

   

综上所述,国家层面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语言既要有原则性规定,又不能统得过死;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家的原则性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在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需要强调灵活性。这样的政策才更符合我国现阶段不同类型学生撰写学位论文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EB/OL].(2006-04-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EB/OL].  

     [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选编[G].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 关于外国留学生凭 《汉语水平证书 》注册入学的规定[EB/OL]. .  

     [5] 孙也刚。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刍议[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2(1):56-59.  

     [6]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现状”课题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报告(2011)[R].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7] 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外学位制度研究组。关于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问题的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0(5):48-57.  

     [8] 谢天振。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用什么语言写作?---谈外国语言文学博士论文的写作规范[J].中国外语,2005,2(5):43-47.  

     [9] 张和龙。旧话重提---关于用外语撰写博士论文之我见[J].英美文学研究论丛,2008(2):26-30.  

     [10] 顾刚。关于学科教学 (英语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3):53-54.  

     [11] 李得春。对指导朝鲜语言博士学位论文的新思考[J].东疆学刊,2008,25(4):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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