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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 :jjxb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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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波斯纳的“实用主义宣言”


发布时间:2019/12/03 阅读数:451

  波斯纳的《超越法律》《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等不同时期的著作,都充满了较为浓重的“实用主义气味”。实用主义与自由主义、经济学一起,构成了波斯纳解构并超越法律的三把钥匙,他也因此被认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波斯纳并不反感被贴上实用主义的标签,但他强调,“实用主义”是一个麻烦不断的概念,只泛泛地说某人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几乎等于什么也没说。“实用主义是一个大户型,里面有很多不同的房间。”在波斯纳看来,给实用主义下一个明确的、一劳永逸的定义,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本质主义的教义化的实用主义概念。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波斯纳给出了一个立场鲜明而又理性客观的“实用主义宣言”。

  波斯纳眼中的实用主义是一个实践和工具性的概念,而不是本质主义的,它首先是指一种处理问题的方法或进路。他赞同韦斯特的理解:实用主义的“公分母”就是“一种努力以思想为利器、使更有实效的活动成为可能、并以将来为导向的工具主义”。这种实用主义感兴趣的是,什么东西是有效和有用的,而非“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或进路的实用主义,虽然同样看重历史的延续性,但是仅限于这种延续性能够帮助我们解决当前和未来的麻烦。“我们依据现在可以干什么的直觉来创造过去。”实用主义是向前看的!在波斯纳看来,对于一个实用主义者来说,少许的健忘也许是件好事,因为遗忘可以帮助我们解脱历史的陈旧感,而陈旧感经常会瓦解人们的斗志。“向前看”的实用主义,对经验和事实很感兴趣,重视“可行”和“后果”,是一种强调行动和改进的哲学。它既反对保守主义“现有一切都好”的自满,也反感命定论“一切都不过是上帝的安排”的自暴自弃。在法律的语境中,波斯纳赞同卡多佐的主张,即应工具性地、实用主义地看待法律规则。“重要的问题不是法律的起源和本质,而应是法律的导向和目标。如果不知道道路通向何处,我们就无法理性地选择路径。”

  波斯纳所愿意承认的实用主义是一个不断地在理论与现实之间来回穿梭,并持续性地修正和丰满自身的“生成性概念”,具有策略性和开放性的特质。也就是说,实用主义能够不带幻想地、具体地、“摸着石头过河”地考察问题,能够移情地理解人类的有限理性,领会到人类经验和知识的地方性特点,由此保持研究进路的开放性与多元性。

  波斯纳的实用主义对科学抱持友好的态度,对所谓的“终极真理”兴趣淡然。“没有科学,实用主义就是一通废话。”波斯纳的实用主义冷淡那些“非常齐整但没什么韧性的理论”,无论何时发生分歧,它都更倾向于退守到科学的领地。波斯纳一以贯之地强调,实用主义不是哲学的唯心主义,它并不认为精神的实在才是唯一的实在。“它(实用主义)只是怀疑在心智与宇宙结构之间是否真的有一种精巧绝伦的对应,并因此它怀疑我们是否有能力完整且结论性地深描事物的本真面目。”实用主义倾向于把各种理论,包括有关科学的理论,都视为一种工具,而不会将其看作实在之显现的理由。在实用主义者眼中,科学家并非宇宙终极真理的发现者,他们只是“努力提出一些可证伪的假说、用实验数据验证假说并以此来尽可能缩小人类的不确定领域的人”。在波斯纳式的实用主义者看来,分析哲学与道德哲学的毛病在于,它们太缺乏对事实和细节敏感的“科学品质”,太容易夸大逻辑的领地,因此它们根本就没有能力用基于经验性证据的法律推理来确立道德责任或法律权利。

  “实用主义的最大价值也许就在于确保问题讨论的持续性和开放性,而不在于急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标准答案。”实用主义是反教义和反形而上学的,在它看来,我们的大多数确信不过是我们偶然归属的某个特定社会中的“流行信仰”而已,这些信仰“只是粗枝大叶地反映了我们的成长、职业训练、教育或社会环境”。我们长期以来深信不疑的某些“真理”也并非可以追问、讨论、调查和证明的真理,它们不过是同我们的认知参照系异常紧密整合在一起的“常识”而已。“如果我们怀疑这些真理,我们根植于内心的深刻信仰就会瓦解,就会进而陷入一种进退维谷、手足无措的状态。” 实用主义者思考的是“物”而不是“词”,他们特别擅长于追溯法律原则的实际后果,能在相互竞争的政策之间保持某种微妙的平衡。实用主义是形式主义、概念主义的强有力的“解毒剂”。在波斯纳意义上的实用主义者那里,真理是一个问题丛生的概念,他们真正感兴趣的并非所谓“终极真理”,而是某种回应或契合了社会需要的正当化的信仰。实用主义并不急于发现所谓的事物的“本质”,而是喜欢一刻不停地拥抱“经验的洪流”。无论是对“真理”的接受或信仰,还是对法律的理解和阐释,实用主义者的态度从来都是工具性或策略性的。

  在波斯纳看来,法律已然被层层华丽、虚假、夸张而又令人费解的外衣所包裹,让我们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实用主义是一条更少政治性、更多科学性的通往正确理解法律的有效路径,是我们可以信赖的“更清晰地理解法律”的有力工具。当然,波斯纳也提醒,实用主义也许只是“恰巧戳破了一些气球”而已,并非万能,单一的实用主义进路并不能完全捕获社会科学的复杂性。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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