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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孔子提出了“郑声淫”命题,《论语·卫灵公》:“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从此,“郑声淫”成为学术史上的经典性议题,阐释之见互出。笔者认为,郑声为郑卫之地所出新声,孔子所谓郑声之“淫”,重在言其声律背离雅乐,亦包含乐、诗、舞皆淫的意指,是其对乐制既溃的指斥。
古人阐释众说纷纭
作以历史考察,概言古人阐释“郑声淫”之说,代表性观点如下。
第一,郑声淫在情色。汉班固《白虎通》言:“孔子曰‘郑声淫’何?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诱悦,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郑声被视为男女相悦所发邪僻之声。许慎《五经异议》亦言:“郑国之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惑,故云‘郑声淫 ’。”其后,朱熹《朱子语类》亦言:“郑声淫,所以郑诗多是淫佚之辞。”宋人严粲《诗辑》、清人夏炘《读诗札记》皆承此说。
第二,郑声淫在声律。晋嵇康《声无哀乐论》言:“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槃荒酒,易以丧业。”他认为郑声音声美妙,如美色惑人,令人难御。宋沈括《梦溪笔谈》亦言:“后世有变宫、变徵者……皆非正声,故其声庞杂破碎,不入本均,流以为郑卫,但爱其清焦,而不复古人纯正之音。”即认为郑卫之声在五音外,用变宫、变徵之音,声律繁芜,背离了正音。明杨慎《升庵集》言:“《论语》‘郑声淫’,淫者,声之过也。”谢肇淛《五杂俎》言:“夫子谓‘郑声淫’。淫者,靡也,巧也,乐而过度也。”清人尤侗、戴震、郑光祖等皆持此说。
第三,郑声淫乃指诗、声皆淫。对于“郑声淫”,宋前学人多解为其淫在“诗”,即文辞;明代学人多解为其淫在“声”,即声律。清代则有学者提出,郑声之淫既在声律,亦在诗文。杨名时《诗经札记》言:“安有诗言正而声律淫者乎?此全不知声音律吕之理者也”,认为诗文写淫,声律必淫。崔述《考信录》亦言:“故诗淫则声未有不淫者,不得分诗与声为二也”,认为郑声在诗、在声俱淫,诗声协应。
第四,郑声为新声。许慎、朱熹等人认为,郑声即郑诗。亦有学人认为,郑声并非郑诗,而是礼崩乐坏之世出现的“新声”或“新乐”。例如,班固《汉书·礼乐志》言:“周室大坏……制度遂坏,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应劭作注云:“桑间,卫地,濮上,濮水之上,皆好新声。”他将郑、卫等地所出声乐称为“新声”。
可见,历代对“郑声淫”的意指众说纷纭。应该说,诸说既各有所据、各有所见,亦各有所偏。
郑卫之音有违雅乐之制
要深入理解“郑声淫”之说的意指,首先应对郑声与郑卫之音和雅乐的关系予以探析。
首次,郑声与郑卫之音。孔子“郑声淫”之论提出后,到东汉前,人们所指斥的多为“郑卫之音”。《礼记·乐记》言:“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荀子·乐论》言:“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郑卫之音”或“郑卫之声”即孔子所言“郑声”,是以朱熹《诗集传》言:“郑卫之音皆为淫声。”他认为,“郑卫之声”被孔子略言为“郑声”,因“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郑音”或“郑声”的兴起,被视为王道陵夷、礼制败坏的结果。《史记·乐书》有言:“治道亏缺,而郑音兴起,封君世辟,名显邻州,争以相高。”
其次,郑声与雅乐。因郑声淆乱“雅乐”,故孔子提出“放郑声”。《论语》记,孔子有言:“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何为雅乐?班固《白虎通·礼乐》云:“乐尚雅。雅者,古正也。”朱熹《诗集传》言:“雅者,正也,正乐之歌。”“雅乐”即“正乐”,亦即《荀子·乐论》所言“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之“正声”。先秦时,为乐求和是礼制性审美标准,《荀子·乐论》言:“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国语·周语下》亦言:“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吕氏春秋·适音》有论“适音”:“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平和者是也。”“适音”为不大不小、不清不浊,不走极端,宜人听觉的中音、和乐。“雅乐”即是与“中庸”伦理原则及求“和”审美相协应的“和乐”“中声”或“适音”。“郑卫之音”逾“和”越“中”,而与雅乐相背,因而被视为“淫声”和“亡国之音”。
实则蕴含多重意指
以郑声与郑卫之音及雅乐关系的考辨为基础,考析各家“郑声淫”阐释之论,可知他们所言皆为一面之解。通盘予以考量,回归历史语境中,孔子所言“郑声淫”实则蕴含着多重意指。
“郑声”即“郑卫之音”,其为一种新声。《礼记·乐记》记,魏文侯问子夏:“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二人对答均以“新乐”指代“郑卫之音”。《国语·晋语》亦记:“晋平公说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郑声是礼崩乐坏时产生于郑卫之地的新乐或新声。前人将郑声解为《诗经》中“郑诗”“卫诗”,则为错解。但这种新声并非与其全无干系,它们前后产生在同一片土地上,均受到“桑间濮上”奔放民风浸淫,相互间有承继关系。二者对男女自由爱情皆加吟咏,《郑风》《卫风》尚存收敛之意,新声则走得更远。在道德之士看来,这就是其诗即内容上的“色淫”。
孔子所言“郑声淫”论题,主要基于郑声在声律上失正,其非和音中声,或高亢激昂,或消沉流离,偏离了雅乐中正平和的审美正则。郑声的声乐之淫还表现在演奏乐器的滥用上。刘熙《释名·释乐器》有言:“箜篌,此师延所作靡靡之乐也。后出于桑间濮上之地……郑卫分其地而有之,遂号郑卫之音,谓之淫乐也。”箜篌被视为靡靡之乐所用乐器,而郑卫之音用之,可知郑声所用乐器突破了雅乐使用钟、鼓、琴等乐器的局限,有了多样性拓展。再者,郑声演奏技法多样,《国语·周语下》言“烦手淫声”,其否定了演奏技法的繁复。汉陆贾《新语·道基》有言:“后世淫邪,增之以郑、卫之音,民弃本趋末,伎巧横出,用意各殊,则加雕文刻镂,傅致胶漆丹青玄黄琦玮之色,以穷耳目之好,极工匠之巧。”郑卫之音在声乐上追求繁缛雕饰,极力迎合人们声色之好,终使声乐背离了雅乐素朴平和之态,走向华丽险僻之途,带来声律之“淫”。
郑声之“淫”还表现在诗与舞之淫。郑声在文辞内容上,除对情色有过多关注外,还表现在抒发怨、怒、哀、思、悲等非正情感。《淮南子·泰族训》言,郑声“今取怨思之声,施之于弦管,闻其音者不淫则悲,淫则乱男女之辩,悲则感怨思之气”。它有违于周礼诗歌抒情“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中正平和之制,这是诗之淫。在舞蹈上,郑声亦表现出“淫”的一面。《荀子·乐论》言:“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吕氏春秋·本性》言:“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郑声中采用了女子作伎乐,又有俳优、侏儒等插科其中。《礼记·乐记》记子夏有论郑卫之音:“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淫,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在正统儒士看来,倡优入乐突破了礼乐制度,更是郑声淫的直观表现。
处于衰微之世的孔子,看到了郑声对礼乐制度的冲决之力以及对世道人心的瓦解之效,看到了它使社会溺于声色而败国乱政的危险之兆。所以,他发出了“郑声淫”“放郑声”的呼喊。但是,这在礼制已崩的变乱时代中,注定是徒劳的努力。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